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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英和药业有限公司呱呱熊雪莲滋润防裂护肤霜检出禁用原料【罚款10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桂药监化稽罚〔2023〕01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桂药监化稽罚〔2023〕01号案件名称广西英和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化妆品呱呱熊雪莲滋润防裂护肤霜(批号:YH21H01)案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广西...
【判刑】潘一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处罚。特提起公诉,请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潘一萍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当庭认罪。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为:一、潘一萍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法定条件,认罪态度和悔罪态度非常好,建议对其减轻处罚...
【判刑】戴某某、邓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审刑事判决书,自行灌装的化妆品中的汞含量超标,为不合格产品,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处罚;被告人戴某某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属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戴某某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应没有再犯罪危...
【判刑】龚杰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事一审案件刑事判决书,非法收受化妆品原料供应商宋某某、李某(均另案处理)支付的好处费合计人民币40.7万元
处罚金。被告人龚杰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本案审理中,被告人龚杰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0.7万元。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
【判刑】洪某赛、蒲某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刑事一审判决书质量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添加违禁的氢醌、地塞米松成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处罚。被告人蒲某明的辩护人以被告人蒲某明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蒲某明七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议判处洪某赛有期徒刑六个月可适用缓...
【判刑】广州煊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明皓化妆品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吴正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段念、李志明、李瑞恒、胡军、孙涛、郭能勇、段星辰、阳春艳、欧阳湘群、黎大琴、陈小丽、田俊峰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刑】谢连升、邢淑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邢淑芹罪责较轻。辩护人相应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
【判刑】杨晓红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二审刑事判决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罚750万!!
处罚。杨晓红自1998年起一直从事美容美发行业,2003年即开始研究面膜,2014年被乌市工商局行政处罚,直至2015年建厂,其完全具有了解知悉化妆品规范标准的条件和可能,客观上也没有妨碍其知悉的限制...
【判刑】张培伏、刘爱云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处罚,且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被告人张培伏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指控被告人张培伏犯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某罪;被告人张培伏具有坦白、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认罪态度良好,悔罪...
【判刑】山东班豆清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张耸耸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处罚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耸耸于2015年左右开始在山东省济宁市注册经营山东班豆清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并对外销售化妆品。2017年6月左右,张耸耸从广州菲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美颜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