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239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婷好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11MACYBKBJX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少旭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2月03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2391号
2024年11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至当事人处检查,在当事人4楼生产车间发现其正在给一款“xianjina仙姬娜视黄醇蛇毒肽抗皱焕颜霜(生产批号:XB202410092D,限期使用日期:20271008,备案人/生产企业:普宁市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陈联村向东厝68号庆丰楼第六层,产地:广东普宁,净含量:50g)”产品包装过膜。经清点,在当事人生产车间共发现上述产品成品3480盒,外包装彩盒1600个。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标签标示生产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因当事人涉嫌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我局于同日对当事人立案,并依法对现场发现的上述产品成品及外包装彩盒予以扣押。经查明,当事人自行灌装生产“xianjina仙姬娜视黄醇蛇毒肽抗皱焕颜霜(生产批号:XB202410092D,限期使用日期:20271008,备案人/生产企业:普宁市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陈联村向东厝68号庆丰楼第六层,产地:广东普宁,净含量:50g)”共3480盒,尚未出厂,当事人生产的上述产品标签标示生产企业、生产地址与实际不符,可认定当事人存在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无法提供完整的批生产记录,可认定当事人存在未执行化妆品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的行为。当事人提供成本核算表,产品成本价为0.99元/盒。因上述产品尚未出厂,无法认定销售价格,综上,我局认定上述产品货值3480×0.99=3445.2元,当事人违法所得0元。另查明,当事人用于生产上述涉案产品的原料已使用完毕,工具、设备并非专用。鉴于上述情况,对当事人非专门用于违法生产工具、设备等物品不予没收。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当事人未执行化妆品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配方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建立并执行化妆品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妥善保存原料和成品进出库记录、产品配方、称量记录、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岗位操作记录以及工艺规程中各个关键控制点监控记录等。”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规定,生产企业未按照要求检验化妆品,或者未按照要求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出厂检验管理和检验记录制度、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销售管理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未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记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对其处罚如下:警告。当事人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xianjina仙姬娜视黄醇蛇毒肽抗皱焕颜霜(生产批号:XB202410092D,限期使用日期:20271008,备案人/生产企业:普宁市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陈联村向东厝68号庆丰楼第六层,产地:广东普宁,净含量:50g)”成品3480盒,外包装彩盒1600个;二、罚款13000元。综上,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建立并执行生产记录制度、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xianjina仙姬娜视黄醇蛇毒肽抗皱焕颜霜(生产批号:XB202410092D,限期使用日期:20271008,备案人/生产企业:普宁市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普宁市下架山镇陈联村向东厝68号庆丰楼第六层,产地:广东普宁,净含量:50g)”成品3480盒,外包装彩盒1600个;三、罚款1300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03日
罚没 1.3万 元
广州市婷好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婷好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230279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万家巷28号2栋101室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万家巷28号1栋第1-4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MACYBKBJX6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陈少旭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3年11月24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8年11月23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市婷好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