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上海市闵行区嘉和美容美发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市闵行区嘉和美容美发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闵处〔2021〕12202100503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方军胜

注册号

31011260141281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方军胜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2208万元,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21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inci2021.cn/chufa/post/4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