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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花市监处罚〔2023〕979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依梦莲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2100020862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永红 |
违法行为类型 | 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混淆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穗花市监处罚〔2023〕979号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依梦莲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061 |
住所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岭大道19号之二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广岭大道19号之二第一、四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43275783300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周永红 |
生产许可项目 | 粉单元(散粉类、块状粉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
发证日期 | 2019年03月25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4年03月24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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