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446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诺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081104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文科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9月1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446号
当事人:广州市诺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因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我局于2023年8月30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4日生产“WORLD MASK KIND草本靓肤面膜粉(批号:NL2023020401、限用日期:2026/2/3、规格:200g/瓶)产品47瓶,并于2023年2月18日和20日分两批销售给客户,共销售42瓶,价格10元/瓶;当事人自检用掉3瓶;留样2瓶(其中1瓶在其经营场所丢失,1瓶于2023年8月30日被我局查获)。2023年8月21日,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当事人生产“WORLD MASK KIND草本靓肤面膜粉(批号:NL2023020401、限用日期:2026/2/3、规格:200g/瓶)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HZ2023A01862,不合格项:铅含量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对上述产品进行召回,但未能召回。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货值金额470元,违法所得42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生产记录、《检验报告》、《销售清单》、《产品召回记录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七条规定所列考量情形,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一般级别进行处罚。
我局于2023年9月8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未按规定保存成品留样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未执行留样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
当事人生产铅含量超标的“WORLD MASK KIND草本靓肤面膜粉”产品,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生产的“WORLD MASK KIND草本靓肤面膜粉(批号:NL2023020401、限用日期:2026/2/3、规格:200g/瓶)1瓶;
二、没收违法所得420元;
三、罚款30000元。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违法行为。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5日
罚没 3.04万 元
广州市诺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诺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22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天城庄路10号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良田工业园天城庄路10号3#楼左边厂房3、4、5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3401914645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李文科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粉单元(散粉类) |
发证日期 | 2023年04月12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8年04月11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市诺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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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