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抽检飞检不合格信息平台

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962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市淳柔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1100101082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苏一波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962号


当事人:广州市淳柔化妆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DAY41R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大来北路A2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苏一波

2023年3月14日,我局在处理国抽不合格化妆品线索中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2023年3月29日,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召回的涉事产品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1914盒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载明:当事人生产的“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批号:2210170601、限用日期:2025/10/16、规格:300ml),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论无异议。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5日生产“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批号:2210170601、限用日期:2025/10/16、规格:300ml)3308盒,其中有2盒出厂检验、6盒留样(已于我局现场检查时自行销毁),生产成本为3元/盒。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货值金额为13893.6元,违法所得为5804.4元。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淳柔沐丝姜艾健发强韧洗发汁”1914盒;
二、没收违法所得5804.4元;
三、罚款134000元。
罚没款合计139804.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10日

罚没 13.98

广州市淳柔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淳柔化妆品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0728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大来北路A2号一楼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来北路A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1MA59DAY41R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苏一波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染烫发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染烫发类)
发证日期2023年03月28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6年07月12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淳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站长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