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字[2021]131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409733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强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1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字[2021]1314号
当事人: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PW8U7Y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柏塘草塘路6号1栋401
法定代表人:李强
2021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发现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未备案化妆品违法行为,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接到订单后,于2021年5月14日生产了“牛奶搓泥宝啫喱”(批号:HY202105141A),共1020瓶,其中,6瓶留样,4瓶用于成品检验,剩余产品于2021年5月23日销售1000瓶,免费赠送10瓶,共送货1010瓶(单价2.98元/瓶),获得销售收入2980元,违法所得2980元,总货值3039.6元。6瓶留样产品由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见证下销毁,以确保不再流入市场。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证据提取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单据等相关证据材料。
我局于2021年10月1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如实交代违法事实,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从轻处罚。
当事人从事生产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国产普通化妆品应当在上市销售前向备案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980元;
二、对当事人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
10000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罚没 1.3万 元
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205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柏塘草塘路6号1栋401(自主申报)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柏塘草塘路6号1栋4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PW8U7Y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李强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4年09月25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浩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