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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处罚〔2024〕211031Y11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东莞市中堂蔡蔡化妆品店 |
注册号 | 92441900MA521A4P0C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蔡彩萍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东市监处罚〔2024〕211031Y11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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