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化妆品美妆广告法禁用语违禁词大全_李锦聪
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
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功能温、暖、热、熏、健康、私、安抚紧绷皮肤、私处、私密、私部、私护、私密部位、隐私部位、吸附铅汞、奢华养护、暖活、暖养、温活、温养等
封建迷信庸俗
封建时代的特有称谓,不符合公序良俗等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词汇
魔、神、丹、妖、巫、鬼、魂、仙丹、毒、妖精、妖怪、卦、邪、神灵、神丹、裸体、带来好运气,增强第六感、化解小人、增加事业运、招财进宝、健康富贵、提升运气、有助事业、护身、平衡正负能量、消除精神压力、调和气压、逢凶化吉、时来运转、万事亨通、旺人、旺财、助吉避凶、转富招福等
借他人(含医学名人)及国家机关名义宣称产品
假借他人或组织名义,使消费者增加对产品品质信任度的情况。
扁鹊、白求恩、神农、张仲景、李时珍、孙思邈、南丁格尔、华佗、国家、国际、机关、统计、品牌、监制、质检、检验、检测、测试、国家XX机关专供、国家XX机关推荐、央视上榜品牌、CCTV上榜品牌、中科院等
虚假夸大、贬低竞品
使用极限用语或谐音夸大宣称产品特性功效或原料的情况;
以不具有,不包含,强调无某特性等作为宣传点;
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优于竞品的情况。
1~100的具体数字、纯、天然、超、防止、除、绝、首、顶、冠、特、巨、极、尽情、速、即时、最、奇、强、持久、零、无、0、低、不含、不添加、天然零负担、零敏、极佳、无毒、最先、无添加、无添加矿油配方、不添加防腐剂、无香、第一、首个、首家、首选、顶级、特级、彻底清除、防敏、神效、高效、全效、奇效、速效、特效、换肤、极致、极品、绝佳、零负担、零瑕疵、无敏、唯一、无斑、无刺激、安全无刺激、无副作用、无负担、无痕、无暇、无限、无以伦比、最美、最爱、不含重金属、六大无添加、无酒精添加、无氨、无硅、无某原料、无添加铅汞砷、无硅油、无香精、无香料、无油、无着色、百分百、纯天然、天然精纯、天然萃取、纯植物、百医、百草、温和不刺激、超凡、超强、彻底、完全等
医疗术语、医学生物学名词
医学用语、谐音误导为医学用语、治疗相关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名称、医学角色名称;生物学生理学名词
补、防、除、氧、疲、症、痛、炎、疼、牙、敏、方、患、疗、针、灸、罐、循环、调理、医、愈、疤、药、毒、经、络、脉、裂、菌、螨、生长、增生、合成、酶、柔敏、纾敏、静脉、活络、微填充、药物、土灸、御医、太极、军医、验方、红血丝、疖、毛囊、脚癣、体癣、肿、炎症、萎黄、皮肤感染、催眠、牙周/冠周/牙龈/牙槽脓肿、补肾、乳晕、关节、养生、抵抗力、保湿专家、大夫、藏方、活血、治疗、排毒、祛寒、单方、祖方、御方、秘方、一二零、自由基、荷尔蒙、激素、眼袋、去红血丝、基因、生理、妊娠纹、斑秃、囊肿、肌痛、五行、中枢神经、中药、药材、中药材、中药世家、中医、郎中、药学、药师、中医世家、中医药、方剂、感染、皮肤损伤、淤积、热痱、瘙痒、肤痒、伤风感冒、失眠、舒眠、糖尿病、润燥、舒敏、缓敏、疏通、清通、清排、畅通、温通、舒通、内分泌、气色、通脉、经络、通络、通络精油、舒经活络、足部活络、身体舒活、舒活、畅活、透活、褪敏、脱敏、微整、微雕、疗效、疗程、药草、药方、药膏、有效成分、药性、药液、药用、刮痧、针灸、艾灸、泥灸、愈创、医院、医疗、医生、名医、医师、医之方、医治、益气、元气、再生、重生、止痒、治愈、愈合、愈肤、疗肤、草药、中草药、血管、八卦、全秃、瘢、瘢痕、疔、疥、痈、疹、荨麻疹、经痛、头痛、痘印、痘疤、印痕、皮炎、抗脂溢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抗炎、消炎、泛红、便秘、脚气、酒糟鼻、脂溢、脓疱、面疱、灰指甲、灰甲、皮肤病、丘疹、湿疹、疮、疮毛囊炎、毛囊炎、病、癣、甲癣、牛皮癣、手癣、头癣、伤、烧伤、烫伤、损伤、斑、雀斑、病理性雀斑、消化不良、哮喘、支气管炎、牙周炎、冠周炎、牙龈出血、细菌、细胞、干细胞、代谢、固本、固本清源、固本培元、补血、补气、补氧、(治疗)酒糟鼻、肩颈舒缓、黑眼圈、乳头、腹股沟、子宫、卵巢、肝、肾、口腔、鼻腔、结节、隐蔽部位、特殊部位、养脑、养足、肩颈养护、养护身体、保健、延年益寿、温暖身体、药妆、镇定、镇定舒缓、镇静、提神、安神、退红、甲层脱屑、疤痕、生化、真皮、古芳、肌因、红十字、急救、救护、除湿、祛湿、眼干、舒目、导入、龟裂、皴裂、处方、复方、偏方、韩方、汉方、苗方、蒙方、维方、古方、行气、护士、活化、净敏、抗敏、理气、利尿、临床观察、美筋、筋疗、预防、屏障、免疫、敏肤、敏感、皮肤过敏、易敏肤质、敏肌、回阳、排浊、净化排毒、内调外养、清除毒素、清热解毒、解毒、驱寒解毒、驱寒、祛疤、色素、祛痱、祛风等
医药典籍、药品名称
医药典籍名称和药品名
方、丹、丸、剂、散、胶囊、洗剂、乳膏、《皇帝内经》、皮炎平、《本草纲目》、《重订严氏济生方》、肤螨灵、皮康霜、肤乐霜等
易于特殊用途化妆品混淆的情况
超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定义范畴的功能或部位
塑、瘦、纤、臭、胸、脱、挺、白、染、斑、黄、翘、雕、固、烫发、强韧发丝、乌发、一洗黑、黛发、生毛、好易白、增白、嫩白、肤色淡化、净斑、黯沉、祛痕、尽情晒、安馨晒、防辐射、绿瘦、瘦脸、瘦腿、轻盈霜、减肥、易瘦秀姿、瘦、修身、纤体、纤腿、纤姿、塑脸、塑身、塑型、美塑、塑美、身体紧致、清脂、燃脂、溶脂、苗条、秀身、曲线、曲线玲珑、美体、百世体安、挺美、丰乳、魅乳、丰美(胸部用品)、丰胸、坚挺、使乳房丰满、乳腺膨胀、丰韵提升、育发、毛发再生、密发、染发、天然染发、黑发、脱毛、密多嘿(用于洗发护发类产品)、强根建发、强韧发根、固发生根、毛发新生、生发、固发、止脱、防脱、病变性脱发、脱溢性脱发、脂溢性脱发、断发、乌养滋发、瘦身、健美、纤手、塑形、净脂、吸脂、玲珑、美乳、丰韵、美乳傲韵、特育丝、生黑发、黑浓健康、普秃、丰眉、生眉、淡印、雪肌(肤)、雪颜、速白、一洗白、白馥美、美白、莹白、润白、洁白、净白、白嫩、白皙、亮白、透白、立肤白、除臭、除脚臭、黑色素、斑立净、淡斑、倾容苗斑、去黑、色沉、印痕修复、修痕、消除瘢痕、净印、祛印、除印、除瘢、防晒、强防晒、安欣晒、无色斑、无畏阳光、隔离阳光、对抗紫外线、辐射、冷效应、收腰、大小白等
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常被打假的违禁词
提亮肤色、明亮肤色、均匀肤色、祛除暗沉、光泽透亮、减少暗沉、光彩皙透、无暇美肌、净透无暇、淡化瑕疵、均匀透亮、日渐清透、美白、嫩白、润白、净白、改善暗哑、褪黑幼白、冰肌、去黄、收缩毛孔、深度、活力、痘印、去除黑头去皱纹、改善痘印、去痘印深层、增强活力、锁住水分、毫无瑕疵、无化学添加、安全、长效、深层、神奇、养颜圣品、超补水、高出胶、去黑眼圈、超值、3块一周期、完美搭配、毛周、层层深入、恢复、周期、领先、去鸡皮、重现、祛除、去鸡皮、一招解决缺水问题、淡化黑色素、收缩粗大毛孔、锁水、渗入肌肤底层、源源不断、持久、恢复弹性、改善晦暗肌肤、迅速、打通肌肤吸收通道、提供饱满水分、水量质感、改善肤色、平衡油脂、层层渗透、深度、深入肌底、脱皮式清洁、逆时、恢复..弹性、深入渗透肌肤底层、促进水循环、改善黑眼圈、舒缓眼压、减轻眼疲劳、会呼吸、突破传统、模拟...原理、隐形毛孔、隔离防护、肌肤均匀、状前、一整天不脱妆、不出油、防止肤色黯哑、源源不断、由内而外渗透补水、淡化黑眼圈、眼袋、提亮眼周、亮颜、促进胶原蛋白合成、增强肌肤活力、促进肌肤胶原蛋白的合成、抗氧化、提升肌肤活力、收缩毛孔、吸附性强、缓解肌肤氧化、收缩毛孔、淡化痘印、改善水油平衡、特有、改善暗沉无光、还颜平纹、还幼嫩活、嫩活、有效抵抗自由基、疏通毛孔、清透肌理、魔幻、不脱色、无比、改善唇周肤色暗沉、顶级、淡化唇周黯哑肤色、淡化黑色素色斑、均匀唇色、风靡全网、真正、专业、领导品牌、销量领先、口碑之王、抹平腿部肌肤粗糙、黑白不均等问题、立显诱人美腿、中华、促进伤口愈合、促进胶原蛋白、弹力蛋白的生成、“私处”、“私密处”、私密处相关、去鸡皮、毛周角化、鸡皮疙瘩、鸡皮、与去鸡皮肤有关、令肌肤焕发xx的状态、令肌肤恢复xx的状态、防止足部异味、 雪肌、缩小毛孔、舒纹、舒缓细纹、雪颜、舒缓、修护、去角质、去除肌肤表面干燥老化角质、只能在清洁功能的产品才能使用、抗皱、淡化细纹、 控油、祛痘只能用在护肤、美容、修饰功能产品中
其他平台及官网常用的违禁词
绝对化用语
最均匀、最均衡、最简洁、最经济、最实用、最具魅力、最真实最权威、NO.1、最、温柔、最细腻、最为、最新独一无二、最干净、史无前例最闪亮、顶级 极致、最符合、最方便、最大限度、最娇嫩、首家独创、最深层、时下最HOT、最接近、最有保障、最密集、最贴合、最新研究、最知名、首个、最顶级、国家级、最小、最大化、最大、程度、特级、最好的 、最柔软的、最纯净、最天然、最专业、最合理、最薄、最值得、信赖、最为常见、最舒、极致、独有、全网首发、最适合、最显、顶级、最时尚、最佳、最贴心、独家、最新、最平易近人、最舒心、之王、最舒适、唯一、最保温、最爱、极品、最为方便、最好、首选、最流行、最独特、最为广泛、最杰出、最热销、最大程度、最新、首选 独家、最钟爱、最强、最直观、最原始、最优良 最优质、第一、最畅销、周全、独有的、最美、最健康、最温柔、最大众、最低、最悠久、最合适、最常用、最简单、最细心、最便捷、最温和、最优良、最感兴趣、最具有发展前景、最为完善、顶尖、最先进、独一无二、最严格、极至、最环保、最近、最新鲜、最安全、最省力、优质、第一线、最逼真、最满意、最简洁 最明朗、最严谨、之首、独创、最重要、最高、首发、最自然、最小值、首家、最科学、最前沿、最轻便、最具活力、最喜欢、最完美、最温暖、最体贴、最理想、最幸福、最合体、首创、最有机、最轻松、容易、最安全舒适、独家研制、独家设计、最清凉、最极致、最性感、最好的、最美时尚
虚假/夸大宣传类词语
超级、防止产后子宫受寒、防止内脏下垂、抗氧化、杀菌消毒、抗衰老、让细胞处于水润丰盈状态、提高肌肤免疫力、缓解腰酸背痛、促进恶露排出、益智、滋养肌底细胞、促进细胞新生、补充胶原蛋白和氨基酸、补充胶原蛋白、有助于皮肤弹性蛋白形成、降低黑色素生成、防过敏、除螨除菌、抗敏、防过敏、抗病毒、活化肌肤、产后O形腿、产后腰酸背痛等、消炎止痛、淡化黄斑、抑制色素沉淀、抗过敏、预防孕期综合症、促进腕部血液循环、违规宣传功效、加速细胞代谢、淡斑、阻击黑色素、阻断黑色素、改善微循环、杀菌防螨、细胞再生、预防和减少孕纹、有效预防孕纹、减少黄褐点、减少细纹、提高肠道防护功能、预防感冒、缓解疲劳、促进人体体表细胞新城代谢、除螨、最经济、杀菌、减少感冒、防敏感、提高智商情商等夸大、保健作用、减少孕吐、降低孕吐率、促进子宫收缩、防止孕期综合症 促进血液循环等夸大、不易感冒 拒绝感冒、抑制黑色素、防感冒、少感冒、远离感冒、舒缓肌肉疲劳、保护女性子宫、肌肤细胞饱满水润、减少黑色素沉积、改善自由基的侵害、中和自由基、促进骨胶原的合成 促进弹力蛋白合成、强化宝贝抵抗力、提高抵抗力、刺激细胞更新、除菌、抵御感冒、改善睡眠、美白、大脑发育等、促进生长发育
违规宣传功效、疗效词语
提高肺功能等、减肥、促进深度睡眠、防止乳房闷热产生乳腺炎症、缓解伤口疼痛、减轻背痛、促进盆骨正确愈合、远离疾病、缓解肩部腿部疲劳、缓解腿部疲劳、提高睡眠质量、缓解身体不适、减少黄褐点、促进骨骼发育、为宝宝塑造健康头型、防止矫正偏头、不易便秘、保护宝宝视力、提高宝宝自身的保护力、消除疲惫、便秘等、增进血液循环、减少着凉感冒、增强抵抗力与免疫力、预防贫血、保健康、保障肠道微生态平衡、清热解毒、促进骺软骨组织的重新排序、预防湿疹、镇静、催眠、镇咳、增食欲、舒缓眼部疲劳、养生保健、促进宝宝脑部发育、养颜润肤、防敏、抗氧化、防止乳腺炎、瘦身瘦腿、抗衰老、防止内脏下垂、保护内脏、预防乳腺炎、缓解乳房胀痛和触痛、消炎、改善睡眠、促进表皮细胞的新陈代谢、防止宝宝皮肤过敏、杀菌、避免宝宝着凉感冒、远离感冒、减少感冒、保健、增强宝宝抵抗力免疫力、腰椎病的预防和治疗、抑制黑色素、促进智力发展等、促进宝宝大脑、小脑的发育等、改善便秘、预防呼吸道感染等、有助大脑发育、有助抵抗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促进腕部血液循环、防止骨质疏松与佝偻病、促进血液循环、加快血液和新陈代谢、缓解腰背疼痛、排脂、缓解疲劳、缓解水肿、改善睡眠、帮助消化、防空调感冒、促进恶露排净、舒缓肌肤炎症 、预防孕期综合症、防止胎位不正、解毒、预防脐疝、预防妇科炎症、对比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预防结石、提高免疫力、智力发育、明目凝神、促进气血循环等医疗功效、防止骨质疏松等、有利于宝宝骨骼的发育生长、促进宝宝脊椎发育、活血通络、防止子宫下垂等、预防宝宝脊发育、提升宝宝脑部发育
Q:怎么样会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A:《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Q:产品是否可以用精致、优秀、优质、精美、高级、高档、高端、奢华、大气、经典这些词语进行宣传?
A:此类词汇并未被明确界定为绝对化用语,但需结合前后语境,描述需符合真实性原则。
Q:对引用的数据有哪些需注意事项?
A: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Q:是否可以在详情页中使用明星图片、商标logo、动漫形象来对产品进行宣传?
A: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在详情页中使用明星图片属于商业性使用,需获得明星本人的肖像授权;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商标logo享有权利,若需要使用该商 标进行宣传,需获得商标所有权人的授权;动漫形象的创作人依法对其享有著作权。若需要使用该动漫形象进行宣传,需获得著作权人授权。
Q:商品赠品在宣传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A: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Q:行业第一品牌、全网第一品牌等类似宣传能否使用?
A:工商总局曾在个案批复中认定过“第一品牌”是与“国家级”、“最高级”、“最佳”含义相同的绝对化用语
Q:广告内容的准则有规定吗?
A:“中华老字号”标识适用于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或品牌(以下简称“中华老字号”企业)。未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使用“中华老字号”标识和文字。
Q:酒类宣传需要注意什么?
A: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2)出现饮酒的动作;3)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Q:产品详情页可以使用医生、专家照片及文字描述吗?
A: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种子、农药等品类均不得以特定机构、医生名义形象推荐产品;涉及功效的除以上品类外再加化妆品,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形象证明。
Q:是否可以使用用户评价、真人秀等方式进行化妆品功效的宣传?
A:法律禁止使用他人的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化妆品的效用,若用户评价或真人秀中含有化妆品效用内容的,不得使用。
Q:全棉和纯棉可以用吗?
A:需提供相关的检测/检验报告或专利证明,且需保证对商品信息介绍的准确性。
Q:“首选、必备”字样,可以用吗?
A:词语具有绝对化宣传色彩的导向,不建议使用。
Q:特级,一级及其他等级是否可用于描述?
A:如该产品品类有行业标准,则标注的等级应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如无关于等级的行业标准,则不建议使用。
Q: “首创”描述创新技术,可否用于产品宣传?
A:需要提供有效的专利证明,标明专利号及专利种类。
Q:产品是否可以使用“电商专供”“线上特供”进行宣传?
A:如果该款商品销售渠道确实只是在线上销售,则可如实、准确描述。
Q:验钞器或钱包是否可使用人民币宣传?
A:不可,详见《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
Q:产品杀菌、消毒效果可以描述吗?
A:如果提供有“卫消字”文号证明该款产品有此功能,则可如实、准确描述。
Q:涉及最低温度、最大功率、容量、最低噪音产品基础信息表述是否属于绝对化词语?
A:如果产品性能可满足产品宣传的规格、品质,则可如实、准确描述。
Q:英文广告语、Q弹、繁体字否可以使用?
A:建议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Q:“唯有”算极限词吗?
A:“唯有”的使用需结合语境,从一般情形来看,认定为绝对化用语的风险较高。
Q:“XX明星同款”是否可以使用?
A:未经明星授权,不得使用明星的肖像或名字进行商业宣传。
Q:可以描述产品为“食品级”吗?
A:如该产品领域有食品级标准且质检报告表明产品符合该食品级标准,如塑料瓶符合《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则可以使用“食品级”对塑料瓶进行宣传;如该产品所在领域没有食品级标准或该产品不符合已存在的食品级标准,则不允许使用“食品级”对该产品进行宣传。
Q:玩具类目可以使用“益智”进行宣传吗?
A:如玩具本身名称为“益智玩具”,且已注册商标,可如实在产品名称中使用“益智”,但不可在商品的描述直接使用“益智”功效。
Q:产品有低毒是否应该可以不体现在详情页中?
A: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了解产品的成分及性能。如产品有一定毒性,应在详情页中进行说明,并在相应位置增加警示语。
Q:产品是否可以宣传“XX产品认证”?
A:前提需经过真实有效认证。未经认证,不得宣传以此类词汇进行商品宣传。
Q:是否可以在保健食品宣传中使用“秘制”这个词语?
A:保健食品是不能使用秘制词语用于商品宣传。
Q:化妆品可以宣传育发、染发、烫发、脱毛、健美、美乳、除臭、防晒、美白、祛斑、淡斑、抑制黑色素、预防黑色素生成等功效吗?
A:普通化妆品不得使用上述词语进行宣传,但如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可根据证书中载明的特殊用途进行宣传。
Q:化妆品可以宣传具有抗皱、淡化细纹、补水功效吗?
A:商家可根据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功效对产品进行宣传。产品适用说明书中未标明 的功效,不可进行宣传。
Q:化妆品可以宣传具有抗敏、预防皮肤病、预防感冒、增强抵抗力、促进消化等作用吗?
A:化妆品宣传中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宣传具有医疗作用。
Q:化妆品是否可以使用“排毒”“提高肌肤抵抗力”等宣传词语?
A:普通化妆品不得宣传具有特殊用途功效、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
Q:是否可以使用“天然”、“无添加”等宣传用语?
A:若产品与“天然”、“无添加”等宣传用语描述不符,但使用此类宣传用语,则属于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存在违反广告法规定中的真实性原则的风险,构成虚假广告。
Q:是否可用“抗疲劳”“提神醒脑”“消除疲劳”“防过敏”“有助快速入眠”等宣传词语?
A:上述词语均属于功效性用语或医疗术语,普通商品宣传中不可以使用。
作者:李锦聪
违禁词来源:化妆品违禁词网
关键词:
- 化妆品行政处罚
-
- 对违反化妆品类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 对违反化妆品类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
- 化妆品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发生变化的处罚
- 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或者未按要求暂停化妆品销售、使用的处罚
- 发现已备案化妆品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化妆品备案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更新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的处罚
- 发现已备案化妆品与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不属于化妆品备案范围的处罚
- 监督检查中发现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违反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 化妆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且未获得延续许可的处罚
-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不属于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许可项目划分单元的处罚
- 化妆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处罚
- 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变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处罚
- 对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对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处罚
- 对发现已备案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厂未经检验或者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的处罚
- 对不属于化妆品新原料或者化妆品备案范围的处罚
- 对在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处罚
- 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拒不履行依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
- 对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的处罚
- 对化妆品标识标注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处罚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处罚
-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 对采用其他方式对化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处罚
- 对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 对涂改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 对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按照国家规定向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抽检样品,索取与卫生监督有关的安全性资料时,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拒绝、隐瞒和提供假材料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 对发现已备案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与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对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 对涂改进口化妆品卫生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 对已经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或者未按要求暂停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销售、使用的处罚
- 对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未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处罚
- 对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的处罚
- 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备案的处罚
- 对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的处罚
- 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审查、检查、制止、报告等管理义务的处罚
- 对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处罚
- 对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 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招用、聘用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或者不得从事化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或者检验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处罚
- 对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注册的处罚
- 对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与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变更注册的处罚
- 对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处罚
- 对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的处罚
- 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更新普通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的处罚
- 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处罚
- 对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 对不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违反化妆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生产企业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者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 对转让、伪造、倒卖进口化妆品生产审查批件或批准文号的处罚
- 对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油漆等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使用咖啡因作为原料的,未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的处罚
- 对采用其他方式对化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监测、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或者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开展的化妆品不良反应调查不予配合的处罚
- 对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未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的处罚
- 对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应当注册但未经注册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在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废弃、回收的化妆品或者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卫生监督员按照国家规定向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抽检样品,索取与卫生监督有关的安全性资料时,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拒绝、隐瞒和提供假材料的处罚
- 对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拒不履行依据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
- 对在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处罚
- 对化妆品无中文标签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未取得相应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的处罚
- 对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质量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处罚
- 对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处罚
- 对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处罚
-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或者转让化妆品许可证件的处罚
- 对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处罚
- 对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处罚
- 对与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安全性有关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 对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上市销售、进口该普通化妆品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贮存、运输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广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 对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化妆品的处罚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的处罚
- 对经营单位转让、伪造、倒卖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备案部门取消备案后,仍然使用该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的处罚
- 对使用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原料、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包装材料,应当备案但未备案的新原料生产化妆品,或者不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使用原料的处罚
- 对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公布化妆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的处罚
-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卫生监督的处罚
- 对化妆品广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
- 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卫生监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