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上海行政处罚 > 正文内容

上海盛伍贸易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盛伍贸易商行涉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21〕1420200011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盛伍贸易商行

注册号

31011400174829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李启西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0408万元,罚款0.00816万元,责令停止经营化妆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5

行政处罚决定书

关注【李锦聪】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化妆品文书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inci2021.cn/chufa/post/3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