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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瑟化妆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拒绝卫生监督、违法使用医疗用语广告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上海艾瑟化妆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拒绝卫生监督、违法使用医疗用语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030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艾瑟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0900064148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江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05308万元,罚款6.10094万元,责令停产,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22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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