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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奉贤区星蕊美容店经营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市奉贤区星蕊美容店经营化妆品标签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680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孙怀华

注册号

31012060089239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孙怀华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没收违法产品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3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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