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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兰美仪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李锦聪2年前 (2022-06-14)上海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

详情摘要

关于上海兰美仪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松处〔2020〕27202000054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上海兰美仪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

31011700279821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林春华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16

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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