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4〕158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海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91440101MA5CTGYN3T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武杰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4〕1584号
经查明:当事人是“RUYI儒意滋润柔顺臻护炮弹发膜(6ml)”、“RUYI儒意深层修护免蒸发膜(10g)”、“RUYI儒意水感精油三合一卸妆油(2.5ml)”三款产品的备案人。2023年7月24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当事人以提供料体、包材,广州市美之茵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灌装并收取加工费的模式,生产了“RUYI儒意滋润柔顺臻护炮弹发膜(6ml)”917817包,扣除生产企业检验耗材和留样外,当事人实际收货917600包,后当事人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期间将该批产品917600包作为赠品送给了客户。该批产品的成本价是0.12元/包,所以917817包的货值为110138.04元;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1月15日期间,当事人以同样的模式,生产了“RUYI儒意深层修护免蒸发膜(10g)”67045包,扣除生产企业检验耗材和留样外,当事人实际收货67000包,后当事人于2024年1月25日将该批产品67000包作为赠品送给了客户。该产品的成本价为0.08元/包,所以67045包的货值为5363.6元;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以同样的模式,生产了“RUYI儒意水感精油三合一卸妆油(2.5ml)”14829包,该产品未出厂即被我局查获,该产品的成本价为0.03元/包,所以该产品14829包的货值为444.87元。经查明,上述三款产品的外包装均标注了虚假生产企业和生产地址等信息,所以被认定为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经核实,上述三款产品的货值为115946.51元,因上述产品以赠品的形式赠送给客户,所以违法所得为0元。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一)上市销售、经营或者进口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 (三)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未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
当事人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罚款380000元。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化妆品的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21日
罚没 38万 元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