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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花市监处罚〔2024〕277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2100017919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君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03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花市监处罚〔2024〕277号


1.没收丹茵洛鱼子酱沐浴露(批号:2023/02/22)留样2瓶、丹茵洛鱼子酱洗发水(批号:2023/02/22)留样2瓶;
2.没收违法所得537.60元;
3.处罚款26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26537.60元。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9日

罚没 2.65

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552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车城大道3号A栋四楼
生产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车城大道3号A栋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4304385755E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陈君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发证日期2021年09月03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6年09月02日
状态有效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花木采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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