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034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 |
注册号 | 44011100005947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云清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7月17日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034号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7月17日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1534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龙兴路南侧变电站西侧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龙兴路南侧变电站西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1908416275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陈云清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染烫发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染烫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2年09月28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08月12日 |
状态 | 吊销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药监妆罚〔2024〕2004号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及其他。(粤妆20161534)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18日 |
处罚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处罚公告 | 查看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