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抽检飞检不合格信息平台

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1690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
注册号44011100005947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云清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0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690号


当事人: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8416275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龙兴路南侧变电站西侧
法定代表人:陈云清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4月15日在微信上接到上海傲柔贸易有限公司的订单,其订购了216瓶“卡荻顺滑补水喷雾”。当事人生产部门生产了249瓶上述“卡荻顺滑补水喷雾”(生产日期:2022/04/20、限用日期:2025/04/19、生产批号:FC800401、包装规格:200ml/支)。当事人生产的该批次“卡荻顺滑补水喷雾”(生产日期:2022/04/20、限用日期:2025/04/19、生产批号:FC800401、包装规格:200ml/支)成品出厂检验消耗2瓶,未进行留样,剩余的247瓶,其中216瓶于2022年4月20日按照单价6.8元/瓶的价格销售给上海傲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468.8元;其中31瓶于2022年4月23日按照单价6.8元/瓶的价格销售给山西太原的陈建星,销售收入为210.8元,上述共计销售收入1679.6元,违法所得为1679.6元,货值为1693.2元。
当事人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人民币1679.6元;
二、对当事人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当事人未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未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的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679.6元;
二、对当事人上市销售未备案化妆品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
三、警告。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罚没 1.67

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61534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龙兴路南侧变电站西侧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龙兴路南侧变电站西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8416275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陈云清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染烫发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染烫发类)
发证日期2022年09月28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6年08月12日
状态吊销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药监妆罚〔2024〕2004号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结果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及其他。(粤妆20161534)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
处罚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公告查看

广州市白云区丰彩化妆品厂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站长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