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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字[2021]179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羽芬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0600101892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陈仪森
违法行为类型广告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字[2021]179号


当事人:广州羽芬化妆品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04603396F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汇龙国际电商产业园A3705
法定代表人:陈**
身份证号码:4208**********6514

2020年9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汇龙国际电商产业园A3705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遂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9月1日起通过其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设的店铺“舒佗旗舰店”销售“舒佗生物修护液”,于2020年3月10日将同一链接销售的“舒佗生物修护液”产品变更为“舒佗生物护理液”产品,上述“舒佗生物修护液”产品和“舒佗生物护理液”产品均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当事人于2019年9月1日起在上述产品的销售详情页面中发布含有“适用于手脚处灰指呷”、“5天灰指呷不再恶化,指呷逐渐恢复”、“不拔呷”、“快速隔离灰呷”、“生物膜养护新呷”、“4大优势轻松告别灰呷”、“坚持使用 解决灰甲”等字样的广告内容。灰指甲,也称“甲癣”,是指皮癣菌侵犯甲板或甲下所引起的疾病。上述“舒佗生物修护液”产品和“舒佗生物护理液”产品不属于药品或医疗器械,但上述广告页面通篇使用涉及“灰指甲”疾病治疗功能的文字描述及“灰指甲”疾病相关图片,至2020年9月4日被我局查获时止,当事人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持续时间超过一年,期间该广告页面访客数量超过7000人,关联商品销售数量为135373支,销售额为510412元。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渠道是其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设的网络店铺“舒佗旗舰店”,该网络店铺页面均由当事人自由编辑发布,当事人在该网络店铺发布的相关广告应认定为自有网站上发布的自媒体广告。根据广告法释义所述,当事人在自有网站上发布的自媒体违法广告,广告费用认定为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单;2.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当事人阿里巴巴平台店铺主体信息页面打印件;3.当事人阿里巴巴平台店铺销售详情页面打印件、订单信息打印件、交易快照页面打印件。
我局于2021年1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亦未要求举行听证。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涉案产品信息等证据材料,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的规定,适用从轻行政处罚进行处罚。
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罚款120000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大金钟路25号? 电话:36500250)或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电话: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02日

罚款 12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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