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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云市监处罚〔2023〕1436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1110018177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张光河
违法行为类型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09月1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436号


2023年3月7日,我局对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分别在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4日、2022年8月12日、2022年11月30日、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3日生产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六批次共15201盒,总货值27561.8元,违法所得3754.4元。上述产品为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当事人未按要求保存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4日和2022年8月12日)三个批次的留样产品和留样记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予以证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据复制(提取)单》、《国产特殊化妆品产品注册证》、七份《检验报告》(NO.SP2214492、NO.SP2214405、NO:JQT22CC00203、NO.HZCY20230163、HZCY20231177、2023CIH0251、2023CKH0246)等证据证实。
我局于2023年8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穗云市监听告〔2023〕403号)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要求保存留样产品和留样记录的行为,并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一、警告;二、没收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批号为JFC0312)4898盒,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批号为JFB2511)8288盒;三、没收违法所得3754.4元;四、罚款300000元。当事人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请求我局减轻罚款。
我局考虑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受疫情影响经营较困难等因素,为贯彻中央“六稳六保”政策精神,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和《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减轻处罚。
当事人未按要求保存留样产品和留样记录的行为,违反《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未按要求保存留样产品和留样记录的行为,并对当事人以上两个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批号为JFC0312)4898盒,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批号为JFB2511)8288盒;
三、没收违法所得3754.4元;
四、罚款300000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生产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4日

罚没 30.38

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粤妆20190029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自主申报)
生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BLXAK8J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陈文
生产许可项目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粉单元(散粉类、块状粉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发证日期2022年09月06日
发证机关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有效期至2024年01月27日
状态暂停生产、经营
说明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被暂停生产、经营的公告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6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17家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

  特此通告。

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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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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