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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436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18177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光河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9月14日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436号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9月14日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029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自主申报)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南路127号之二301二楼201、三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BLXAK8J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陈文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粉单元(散粉类、块状粉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
发证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4年01月27日 |
状态 | 暂停生产、经营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规规章文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65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17家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暂停生产、经营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控制产品风险。
特此通告。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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