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1171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548928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文燕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1171号
当事人: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XL1K0J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北路121号兴盛工业区之13二楼
法定代表人:张文燕。
2023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根据省局飞行检查组制作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技术评审报告》、《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报告》、《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记录》,经查,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1个关键项目问题、3个重点项目问题和2个一般项目问题,我局遂对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立案调查。2023年6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在当事人处扣押MINSHZEE茗希芝小蓝盾粉底液02(批号:LDFD9012)3000盒。
经查,广州蓝月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生产40000盒XzMyQ高光眼影笔,单价0.88元每盒,当事人实际于2023年4月27日生产了XzMyQ高光眼影笔(批号:LYL007)3940盒,其中200盒于当天销售交付给广州蓝月化妆品有限公司,剩下3740盒被我局扣押;货值金额为3467.2元。当事人生产了MINSHZEE茗希芝小蓝盾粉底液02(批号:LDFD9012)16386盒,销售13386盒,剩下3000盒被扣押,售价0.5元每盒,货值金额为8193元。当事人生产了HR402柔雾感单色腮红(批号:20230223)200盒,全部免费送样,成本价0.4元每盒。当事人涉案产品货值金额总额为11660.2元,违法所得为6869元。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飞行检查记录表、生产批记录等证据证实并确认。
我局于2023年7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其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未提出陈述、申辩。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依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当事人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6869元;
二、没收XzMyQ高光眼影笔(批号:LYL007)3740盒;
三、没收MINSHZEE茗希芝小蓝盾粉底液02(批号:LDFD9012)3000盒;四、处以罚款60000元。
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责令其改正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化妆品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8月08日
罚没 6.69万 元
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210353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北路121号兴盛工业区之13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北路121号兴盛工业区之13二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9XXL1K0J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张文燕 |
生产许可项目 | 粉单元(散粉类、块状粉类);蜡基单元(蜡基类) |
发证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11月15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仙蒂化妆品有限公司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