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穗云市监处罚〔2023〕326号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广州市森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11100123624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赵文山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行为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03月30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
穗云市监处罚〔2023〕326号
当事人:广州市森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LXCPXX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村金盆南路286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QH202270442),报告显示,当事人生产的“娟妆黑枸杞紧致冻龄靓肤面膜(批号:ST1G2901、限用日期:2024/07/28、规格:28ml×10片)”产品抽检不合格(菌落总数超标)。当事人现场签收上述检验报告,承认上述产品是其生产。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仓库、留样室,在该公司留样室发现上述批次产品留样4盒,依法对其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07月28日生产“娟妆黑枸杞紧致冻龄靓肤面膜(批号:ST1G2901、限用日期:2024/07/28、规格:28ml×10片)”408盒,1盒10片,其中4盒当事人自检用去,留样4盒,剩余400盒全部销售给委托方。销售价1.5元/盒。销售额600元。总货值612元,当事人违法所得600元。根据调查,当事人用于生产这个产品的工具、设备也用于其他正常产品的生产,没有专门的工具设备,也没有其他原料剩余。当事人于2022年11月01日收到上述《检验报告》后,对被检验批次产品实施召回,但因产品销售已久,已被使用,无法召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检验报告》(NO:QH202270442),现场笔录,证据复制单,询问笔录,该批次化妆品备案信息、批生产记录表、销售出库单、产品成品检验报告、召回通知和召回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我局于2023年3月22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不具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中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七条:“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应当给予一般行政处罚。”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一般处罚。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诚信自律,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生产化妆品。”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娟妆黑枸杞紧致冻龄靓肤面膜(批号:ST1G2901、限用日期:2024/07/28、规格:28ml×10片)”4盒;
二、没收违法所得600元;
三、罚款30000元。
罚没款合计30600元。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行为。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5号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36500250)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文书送达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3月30日
罚没 3.06万 元
广州市森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许可信息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市森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70555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村金盆南路286号三楼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金盆村金盆南路88号D栋(三丶五层),B栋三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9LXCPXX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赵文山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2年09月06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09月05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广州市森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抽检不合格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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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