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签标示为生产企业广州尚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销商广州永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尚品美白祛斑精华霜等19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其中,上述标签标示名称为Brimles泡泡染发剂(灰色)的产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标签标示名称为古澜轩秀柠檬温和控油洗发液等4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检出结果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02月10日
样品名称 | BEAVER博柔头皮芯生系列头皮控油洗发水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广州博氏化妆品有限公司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振兴路5号(厂房)自编二号楼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定州京禾美容美发服务有限公司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河北省定州市北城区北门街128号万达广场二层2026、2027商铺 |
包装规格 | 298ml |
标示批号 | BVML9111 |
标示生产日期 | /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20221215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广东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19100290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粤妆20160242 |
检验机构名称 | 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三氯生 |
检验结果 | 0.0078% |
规定要求 | 不得添加 |
备注 | / |
产品名称 | BEAVER博柔头皮芯生系列头皮控油洗发水 |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19100290 |
成分 | 水、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椰油酰胺 MEA、PPG-3 辛基醚、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月桂酰肌氨酸钠、香精、羟丙基瓜儿胶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PEG-120 甲基葡糖二油酸酯、苯甲醇、氯化钠、DMDM 乙内酰脲、丙二醇、羟丙基双硬脂基二甲基氯化铵、EDTA 二钠、二氯苯甲醇、月桂酰谷氨酸钠、柠檬酸、月桂基吡啶氮鎓氯化物、苯甲酸钠、椰油基葡糖苷、癸基噁唑烷酮、伯尔硬胡桃(SCLEROCARYA BIRREA)籽油、泛醇、迷迭香(ROSMARINUS OFFICINALIS)叶油、生育酚乙酸酯、甘氨酸、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提取物、丁二醇、柳兰(EPILOBIUM ANGUSTIFOLIUM)花/叶/茎提取物、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叶汁、母菊(CHAMOMILLA RECUTITA)花提取物、苯氧乙醇、透明质酸钠、1,2-己二醇、对羟基苯乙酮、焦亚硫酸钠、乙基己基甘油 |
备案状态 | 2023-04-27已注销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查看 |
产品包装平面图 | 查看 |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博氏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242 |
住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振兴路5号(厂房)自编二号楼 |
生产地址 |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振兴路5号(厂房)自编二号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7973920205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靳彦凤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染烫发类、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染烫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2年12月15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06月13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