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生产企业江苏娇颜芭比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运营商童泰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童泰七草修护霜等14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广东、湖南、江苏、福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1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01月20日
样品名称 | 伊莎薇雅清痘净肤啫喱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委托方:广州斯缇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委托方: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西路13号自编B1栋第三层,被委托方: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西路13号自编B2栋第二层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丹寨县悦色美容护肤中心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中央名府步行街12号 |
包装规格 | 50ml |
标示批号 | BK260301ZS |
标示生产日期 | /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11/25/23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广东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0272330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粤妆20190283 |
检验机构名称 | 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氯霉素 |
检验结果 | 1911μg/g |
规定要求 | |
备注 | / |
产品名称 | 伊莎薇雅清痘净肤啫喱 |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0272330 |
成分 | 水、甘油、丁二醇、辛酰甘氨酸、稻米发酵产物滤液、透明质酸钠、羟丙基环糊精、苦参(SOPHORA ANGUSTIFOLIA)根提取物、肌氨酸、墨角藻(FUCUS VESICULOSUS)提取物、苯氧乙醇、丙烯酸(酯)类/C10-30 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锡兰肉桂(CINNAMOMUM ZEYLANICUM)树皮提取物、尿囊素、三乙醇胺、EDTA 二钠、马达加斯加哈伦加那(HARUNGANA MADAGASCARIENSIS)提取物、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提取物、乙基己基甘油 |
备案状态 | 2022-05-31已注销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查看 |
产品包装平面图 | 查看 |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中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90283 |
住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西路13号自编B2栋第二层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兴西路13号自编B2栋第二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MA5CRLAH4C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姜皓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肤水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啫喱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护发类#(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3年05月26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7年06月21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