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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洁染发膏(自然黑色)等33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其中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签上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否认生产或者进口过上述产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责成北京、上海、
广东、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4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示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是否实际生产或者进口上述产品作进一步调查;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33批次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1年11月15日
样品名称 | 衡美肤平衡保湿乳(配方升级)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广州市从化城郊街横江路339号-6号(厂房3)之二楼三楼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鹤庆县佳联家日化生活用品店(李跃红)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云鹤镇南大街(坛城广场内) |
包装规格 | 100ml |
标示批号 | HMF01202101 |
标示生产日期 | 20210107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三年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广东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0189033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粤妆20160605 |
检验机构名称 |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结果 | 1100000CFU/ml |
规定要求 | / |
备注 | / |
产品名称 | 衡美肤平衡保湿乳(配方升级) |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粤G妆网备字2020189033 |
成分 | 水、神经酰胺 3、神经酰胺 1、神经酰胺 6 II、鳄梨(PERSEA GRATISSIMA)油不皂化物、甜杏仁油聚甘油-6 酯类、丁二醇、丙二醇、维生素H/叶酸/氰钴胺/维生素B3/泛酸/维生素B6/维生素B2/维生素B1/酵母多肽类、甘油硬脂酸酯、聚甘油-10 二异硬脂酸酯、鲸蜡醇聚醚-10 磷酸酯、海藻糖、棕榈仁油酸、肌醇、甜菜碱、卡波姆、仙鹤草(AGRIMONIA PILOSA)提取物、透明质酸钠、荆芥(NEPETA CATARIA)提取物、忍冬(LONICERA JAPONICA)花提取物、欧锦葵(MALVA SYLVESTRIS)花/叶/茎提取物、红没药醇、绞股蓝(GYNOSTEMMA PENTAPHYLLUM)提取物、胡萝卜(DAUCUS CAROTA SATIVA)提取物、益母草(LEONURUS ARTEMISIA)提取物、鱼腥草(HOUTTUYNIA CORDATA)提取物、苦参(SOPHORA ANGUSTIFOLIA)根提取物、刺五加(ACANTHOPANAX SENTICOSUS)根提取物、尿囊素、旱金莲(TROPAEOLUM MAJUS)提取物、辛甘醇、乙二胺四乙酸 TEA 盐、苯氧乙醇 |
备案状态 |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查看 |
产品包装平面图 | 查看 |
生产企业名称 | 广州青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粤妆20160605 |
住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39号-6号(厂房3)之一楼至四楼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339号-6号(厂房3)之一楼至四楼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84355796597K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王恩瀚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发证日期 | 2023年03月02日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05月09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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