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妆品抽检飞检不合格信息平台

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14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



SKINO肌漾光颜焕肤精华液抽样检验不合格信息表

样品名称SKINO肌漾光颜焕肤精华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注册人:杭州肌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注册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丰潭路380号银泰城2幢802室,生产企业: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95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誉税科技有限公司,网店商铺名称:阿里巴巴上海誉税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坤路1号1幢
包装规格30ml
标示批号3CI004W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901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江苏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20232931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苏妆20180016
检验机构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pH值1
检验结果6.9
规定要求4.50-6.50
备注杭州肌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科玛化妆品(无锡)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浙江省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

联系我们
关注公众号
联系站长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