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所有抽样检验、飞行检查、生产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均来自网络采集,实际情况和实时最新状态最终以官方公布为准。
在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北京隆盛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哈罗闪婴儿净护二合一洗发沐浴露1批次婴幼儿护肤类产品,子卬(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波斯顿BOSSDUN.MEN净白隔离防晒乳1批次防晒类产品,她芙医美(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沈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油茶精加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研究监制生产的她芙山茶花燕窝滋养紧致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北京老人头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老人头牌染发焗油乳膏等4批次染发类产品不合格(见附件)。
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北京、广东、福建、江苏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责令相关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的有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四川、辽宁、广西、甘肃、广东、山东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理结果,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09月10日
样品名称 | 她芙山茶花燕窝滋养紧致面膜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 | 受委托方:厦门市力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她芙医美(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沈郎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油茶精加工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研究监制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 | 受委托方: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工业园102号401单元北侧,委托方: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652号凌云玉石大厦A栋301A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南宁市赵苹母婴用品店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5号汇百佳生活广场首层1-4号铺 |
包装规格 | 25ml×5片 |
标示批号 | 19DD1201 |
标示生产日期 | / |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 | 20220411 |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 | 福建 |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闽G妆网备字2019003654 |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 | 闽妆20160020 |
检验机构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菌落总数 |
检验结果 | 6800CFU/g |
规定要求 | / |
备注 | / |
产品名称 | 她芙山茶花燕窝滋养紧致面膜 |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 | 闽G妆网备字2019003654 |
成分 | 水、双甘油、丁二醇、甘油聚醚-26、龙胆(GENTIANA SCABRA)根提取物、透明质酸钠、小雨燕窝提取物、山茶(CAMELLIA JAPONICA)籽油、糖类同分异构体、秦椒(ZANTHOXYLUM PIPERITUM)果提取物、朝鲜白头翁(PULSATILLA KOREANA)提取物、须松萝(USNEA BARBATA)提取物、野大豆(GLYCINE SOJA)提取物、阿拉伯胶树(ACACIA SENEGAL)胶、黄原胶、丙烯酸(酯)类/C10-30 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精氨酸 |
备案状态 | 2021-08-09注销该产品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 | 查看 |
产品包装平面图 | 查看 |
生产企业名称 | 厦门市力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闽妆20160020 |
住所 | 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工业园102号401单元北侧 |
生产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工业园102号401单元北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0658740672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 王伟江 |
生产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膏霜乳液单元(护发类、护肤清洁类#);蜡基单元(蜡基类#)***注:#表示具备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 |
发证日期 | 2021年11月02日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有效期至 | 2026年11月13日 |
状态 | 有效 |
说明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2)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编排方式为:X妆XXXXXXXX。其中,第一位X代表许可部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第二位到第五位X代表4位数许可年份,第六位到第九位X代表4位数许可流水号。 3)化妆品生产许可项目按照化妆品生产工艺、成品状态和用途等,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皂基单元、其他单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根据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调整生产许可项目划分单元。 具备儿童护肤类、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应当在生产许可项目中特别标注。 |
信息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所有数据已加入个人专属标记,任何组织或个人禁止采集或转载,一经发现将通报警告处理!
联系站长
关注公众号